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0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 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6 年 8月 26 日至 2026 年 9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2026年 9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37)。
(三)2026 年 9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8)。
(四)2026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3.00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前述人员自愿放弃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0.00万股调整为 67.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由 82.00万股调整为 79.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已取得了现阶
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的确定、激励对象资格、授予价格及数量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
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