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8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集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一路 218 号东南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8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仇文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8、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9、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7 人,代表股份 75528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638%。(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人,代表股份 71606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7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39218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1 人,代表股份 6656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人,代表股份 27343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39218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5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名 表决 表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称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总表目资金
1.00 决情 75519756 99.9889% 8420 0.0111% 0 0% 0 通过
用途及况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变
更部分 其
募投项 中,目资金 中小
1.00 用途及 股东 6647792 99.8735% 8420 0.1265% 0 0% 0 通过
部分募 的表
投项目 决情
延期的 况议案
1、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吴超律师、曹鑫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0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