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董事会2025年相关工作情况及2026年工作规划报告如下:
一、2025年董事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6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各次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三届的议案》董事会2025年4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十七16日
9、《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次会议
10、《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13、《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4、《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15、《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4月
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八28日次会议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提名仇文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提名管献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3《提名赵一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4《提名戴式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提名张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提名孙俊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提名常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提名赵元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3.1《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2025年5月3.2《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十九30日3.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次会议3.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3.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6《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3.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8《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9《总经理工作细则》
3.10《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11《内部审计制度》
3.1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13《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3.1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3.15《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3.16《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3.17《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3.1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1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20《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3.21《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3.2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3.2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24《舆情管理制度》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事务董事暨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第四届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董事会2025年6月员的议案》
第一次17日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4.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四届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2025年8月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第二次25日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
第四届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2025年10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第三次月27日案》会议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及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提议并召集了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股东会各次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年度股2025年5月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东会9日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仇文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1.2选举管献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1.3选举赵一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1.4选举戴式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1.5选举张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孙俊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2025年第一次2025年6月2.2选举常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临时股东会17日候选人
2.3选举赵元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议案》9、《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的任职资格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其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在自身工作职责的要求下,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经营运行、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推动公司合规、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各项会议,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客观的发表自己的意见,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详见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
2025年度绩效考核标准,确定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评
价结果并确认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相关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
二、2026年工作规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
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公司将持续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态势,规范日常运作。
1、完善内控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履行做决策、防风险的职责,持续学习监管部门下发的最新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文件,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促进科学合理决策。同时推动公司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治理制度,优化治理结构。此外,董事会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风险预判及应对能力。
2、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有效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3、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披露各类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公司将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窗口期和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