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孙俊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孙俊科作为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俊科,男,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09年6月到2016年7月,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16年8月到2017年8月,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专业教研室主任助理;2017年
9月到2024年6月,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专业教研室主任;2024年7月至今,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贸学院副院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述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股东会0次。本人按时出席公
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
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和个人
空闲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让我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5年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五)报告期内,公司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周爱妹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经审查,周爱妹女士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六)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七)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年任期期间,公司并未出现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审核了上述议案,认真考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能力,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管理能力。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的支持。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履职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孙俊科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