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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世文)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0 查看全文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世文,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硕士生导师、苏州市政协委员。1994年7月至2002年8月,先后任华北工学院分院讲师、系副主任。2002年8月至今,任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教授、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理事;

现兼任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8次,现场出席7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报告期内股东会会议共召开2次,出席2次。

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准时参加公司及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针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有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本人均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获取充足的信息,以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发表相关合理化建议。(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与其他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平均薪酬水平,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3年5月6日,本人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同意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6月15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2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30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9月7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人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提出异议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

地现场检查等形式,现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除了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外,本人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事务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市场及政策更新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与公司沟通相关内容。

(五)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认为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候选人存在法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行业发展现状,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公司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本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司及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

良好的职业素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股权激励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事前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均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由于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和协商,但未能就交易的最终方案达成一致,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推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健康发展

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世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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