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1证券简称:众智科技公告编号:2025-044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郑州高新区雪
梅街2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新征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现场主持,会议由副董事长崔文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50人,所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4487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57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446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974%;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人数47人,代表股份20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04%。2.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47人,所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20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0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予以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其中:中小股东所持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提案1.00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同意4485210099.9381%18210086.7556%
反对269000.0599%2690012.8156%
弃权9000.0020%9000.4288%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其中:中小股东所持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提案2.01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同意4486540099.9677%19540093.0919%
反对145000.0323%145006.9081%
弃权00.0000%00.00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其中:中小股东所持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提案2.02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同意4485810099.9514%18810089.6141%
反对218000.0486%2180010.3859%
弃权00.0000%00.00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其中:中小股东所持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提案2.03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同意4486540099.9677%19540093.0919%
反对145000.0323%145006.9081%
弃权00.0000%00.00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4《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其中:中小股东所持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提案2.04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同意4486740099.9721%19740094.0448%
反对125000.0279%125005.9552%
弃权00.0000%00.00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其中:中小股东所持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提案2.05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同意4486700099.9713%19700093.8542%
反对129000.0287%129006.1458%
弃权00.0000%00.00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其中:中小股东所持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提案2.06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同意4486630099.9697%19630093.5207%
反对136000.0303%136006.4793%
弃权00.0000%00.00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其中:中小股东所持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提案2.07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同意4486740099.9721%19740094.0448%
反对125000.0279%125005.9552%
弃权00.0000%00.00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其中:中小股东所持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提案2.08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同意4486700099.9713%19700093.8542%
反对129000.0287%129006.1458%
弃权00.0000%00.00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其中:中小股东所持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提案2.09股份数量所持股份总数比例股份数量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同意4485850099.9523%18850089.8047%
反对205000.0457%205009.7666%
弃权9000.0020%9000.4288%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华联(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叶剑平律师、杨青律师对本次股东会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中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均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华联(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