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22958-2号
目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22958-2号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民爆光电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民爆光电《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民爆光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民爆光电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民爆光电2025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2295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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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号)核准,2023年7月本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17.00 万股,发行价为 5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中介机构费等发行费用92990761.09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2987738.9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31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4270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0179883.63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50119902.85元(含股份回购39500000.00元)元,本年度使用270059980.78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54280069.22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后的净额31472213.94元),其中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86800069.22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56748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
订了《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
3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2年2月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月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民爆)、民爆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民爆光电(越南)有限公司、惠州惠南恺民科技有限公
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平安银
行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河
内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总经理。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资金业务便利性,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24年11月,公司将存放于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银行账号:15515225810041)募集资金账户里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存至公司在华兴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银行账号:1551522581004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2025年9月,公司将存放于杭州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银行账号:4403040160000423232)募集资金账户里的
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存至公司在华兴银行深圳宝安支行(银行账号:210001108633),并将原杭州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银行账号:440304016000042323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已于2023年8月与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由于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分别由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代为签订);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民爆、国信证券与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注: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分别由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惠州分行代为签订)。
2024年9月,本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注:由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
分行宝安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代为签署)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就新设立的专户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25年1月,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民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由于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代为签署)。
42025年3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民爆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民爆光电(越南)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由于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代为签署)。
2025年7月,本公司、子公司惠州民爆及全资孙公司惠州惠南恺民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与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
由于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代为签署)。
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4年11月,本公司将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银行账号:1551522581004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注销后,本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2025年9月,公司将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银行账号:440304016000042323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注销后,公司与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4000093119100557362活期存款42433617.87
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743277239064活期存款7342570.75
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653577378320活期存款34673.27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210001108633活期存款6405.08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4000093119100645165活期存款8743601.5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 NRA4000093129100717521(USD) 活期存款 7030509.76
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分行 0127000101000031449(USD)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分行 0127000100001600161(USD)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分行 0127000100001600037(VND ) 活期存款 13975428.43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4000093119100703525活期存款7233262.55
合计86800069.22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及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类理财账户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到期日利率国信证券
757557923429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02026-7-221.60%-1.61%
股份有限公司
5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到期日利率
中国银行
753669285682定期存款20000000.002026-1-171.10%
深圳桥和支行中国银行
751080126630定期存款10000000.00七天通知0.65%
深圳桥和支行广东华兴银行
220003252362-5定期存款107480000.002030-9-30(注)2.00%
深圳宝安支行工商银行深
4000093119100645165结构性存款180000000.002026-5-81.05%-2.10%
圳塘尾支行
合计567480000.00
注: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的107480000.00元定期存款已于2026年3月30日提前支取。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四、(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所述。
(三)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2023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84.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3]8063—11号鉴证报告审核。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经本公司2024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于2024年5月13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本公司2025年3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6该议案于2025年4月21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
56748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4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公司2024年2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83309股,实际使用资金
49500193.19元(含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9500000.00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宏观经济等均较原募投项目规划时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工业照明和特种照明板块发展趋势明显,结合公司对工业照明和特种照明制定的未来3-5年业绩的发展目标,原项目中建设的生产经营场地面积无法完全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在继续深耕现有海外市场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利用品质优势、产品设计开发服务、快速反应优势和已经积累的信誉,充分挖掘海外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北美和新兴国家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为了应对美国推行的关税政策,更好满足北美市场客户需要,实现公司在北美及新兴市场的战略目标,公司计划加快加大对越南生产基地产能的布局。因此,公司调整了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LED 工业
7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
圳市艾格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民爆光电(越南)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越南太平省太瑞县。
2024年9月26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延期为2026年4月。
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原计划募集变更后募集序号投资项目资金投资额资金投资额
1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 590205600.00 137461400.00
2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项目311513600.003115136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200000000.00
4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43617700.00
5 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9126500.00
合计1101719200.001101719200.002025年8月2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由2025年9月延期为2027年9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8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9附件1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335978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0059980.78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527442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0179883.63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3.89是否已变更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可使用状态日是否发生重超募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资总额(1)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3)=(2)/(1)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分变更)期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LED 照明灯具
100.29
自动化扩产项是590205600.00137461400.0045763340.79137859408.312025年12月26102038.54是是
(注1)目
2.总部大楼及
否311513600.00311513600.0019132155.7537655991.0812.092027年9月不适用注2否研发中心项目
3.补充流动资
否200000000.00200000000.0020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金
104.LED 工业照明
及特种照明灯
是343617700.00148818336.01148818336.0143.312028年4月不适用注3否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越南LED照明
灯具生产基地是109126500.0056346148.2356346148.2351.632028年4月不适用注3否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项目
1101719200.001101719200.00270059980.78580679883.6352.7126102038.54
小计超募资金项目
1.股份回购否39500000.0039500000.00395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2.补充流动资
否42000000.00--2026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否金
3.尚未明确用
否101768538.9159768538.9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途的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小计141268538.91141268538.9139500000.0027.96
合计1242987738.911242987738.91270059980.78620179883.6349.8926102038.54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越南LED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暂未核算经济效益。
的情况和原因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详见四、(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所述。
情况说明超募资金的金
2024年2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额、用途及使用
11进展情况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5000万元(含)。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83309股,实际使用资金49500193.19元(含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9500000.00元。
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于2024年5月13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4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四、(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所述。
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详见四、(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所述。
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
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84.4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业经天职国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3]8063—11号鉴证报告审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不适用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经本公司2024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金进行现金管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于2024
12理情况年5月13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本公司2025年3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于2025年4月21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567480000.00元。
项目实施出现
截止2025年12月31日,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100.29%,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653577378320)资金结余34673.27元,系募集资募集资金结余金产生的结余利息净收入。
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截止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654280069.22元,其中:86800069.2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其余款项用于购买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
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不适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超过 100%,主要系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所致。
注2: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项目为管理和研发类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 3: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暂未核算经济效益。
13附件2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改变后的项目改变后项目拟投入本年度实际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总额(1)投入金额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2)(3)=(2)/(1)期生重大变化
1.LED 照明灯具自动 100.29
137461400.0045763340.79137859408.312025年12月26102038.54是否
化扩产项目(注1)
2.LED 工业照明及特 LED照明灯具自动化
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扩产项目343617700.00148818336.01148818336.0143.312028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项目
3.越南 LED 照明灯具
109126500.0056346148.2356346148.2351.632028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小计590205600.00250927825.03343023892.5558.1226102038.54--
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系公司于 2022 年结合当时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宏观经济等均较原募投项目规划时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工业照明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和特种照明板块发展趋势明显,结合公司对工业照明和特种照明制定的未来3—5年业绩的发展目标,原项目中建设的生产经营场地面积无法完全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在继续深耕现有海外市场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利用品质优势、产品设计开发服务、快速反应优势和已经积累的信誉,充分挖掘海外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北美和新兴国家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为了应对美国推行的关税政策,更好满足北美市场客户需要,实现公司在北美及新兴市场的战略目标,公司计划加快加大对越南生产基地产能的布局。因此,公司调整了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4 月延期为2026年4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期,暂未核算经济效益。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 1: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超过 100%,主要系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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