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
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会职能。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审慎决策,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落实,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优化和内部控制完善,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全球贸易整体低迷等复杂严峻形势下,公
司主动调整战略部署,依托全球市场布局、庞大客户资源和丰富产品体系等核心优势,加大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力度,加快产品迭代升级,积极抢抓市场机遇。
尽管国内 LED 照明产品出口同比有所下滑,公司营业收入依然实现稳健增长,有力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9814354.87元,同比增长1.76%;其中商业照明板块实现收入915977562.15元,同比下降2.44%,工业照明板块实现收入617485891.10元,同比下降0.90%,特种照明板块实现收入
134742649.30元,同比增加73.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4460265.76元,同比下降20.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58218892.53元,同比下降18.96%。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在审议各项议案时,立足公司实际,积极建言献策,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履职效能。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第二届董事会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2025/1/17
第十八次会议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2025/2/24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第十九次会议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5、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
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第二届董事会案的议案
32025/3/31
第二十次会议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议案
15、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1、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4第二十一次会2025/4/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议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第二届董事会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第二十二次会2025/6/26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
议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4、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62025/7/14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并授权办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有关事项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72025/8/27第二次会议3、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3、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82025/9/12
第三次会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92025/10/24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102025/12/4
第五次会议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职责,确保各项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2025年第一次
12025/3/12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股东的议案
22025/4/21
大会4、关于公司2025年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监事津贴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
32025/7/14
临时股东大会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2、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42025/9/29
临时股东会3、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025年第四次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25/12/22
临时股东会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工作制度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审阅、内部控制监督、募集资金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及外部审计沟通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等事项进行了核查与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立足公司现有战略规划与实际发展情况,密切关注经营动态与行业趋势,深入开展公司中长期发展研究并提出建议,为公司未来战略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专长,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专业意见,推动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办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董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7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谢祖华先生、苏涛先生、黄金元先生、李乐群女士、周金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永涛先生、王欢女士、洪昀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顾慧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因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永涛先生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解除李永涛先生独立董事职务,补选朱华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24项公司治理制度,新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取消设置监事会,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前述制度的修订与完善,为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公司治理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公司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规范运作水平有效提升。
(七)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在创业板上市公司 2024-2025 度信息披露工作中荣获深圳证券交易所“A级”评价。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热线等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日常互动交流,通过全景网召开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妥善安排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现场调研的接待,维护公司与投资者长期、稳定、良好的关系。通过聆听投资者反馈及股东建议,公司治理能力和经营水平持续提高。同时,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报告期内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9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1.955亿元,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董事会将全面督导经营管理层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推动战略规划有效实施,保障公司业务高效运转,确保公司经营目标与股东利益高度一致,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在此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优化决策机制与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审慎、规范高效。通过全面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透明度,打造规范、透明、高效的上市公司治理生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关,确保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高度透明度赢得市场信任。
公司董事会还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沟通机制,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知与认同,巩固与投资者的长期稳定关系,促进公司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助力公司价值发现与持续成长。
2026年,董事会将把握新发展机遇,以战略定力应对市场变局,以稳健经
营夯实发展根基,以良好业绩持续回馈全体股东的信任与重托。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