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已授予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已授予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14人离职,其已获授
尚未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311640股作废失效,此外,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2030826股作废失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3人离职,其已获授尚未
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123200股作废失效,此外,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410690股作废失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44人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947100股作废失效,此外,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1401288股作废失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部分激励对象2人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77840股作废失效,此外,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归属全部限制性股票249228股作废失效。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原因、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数量、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所涉人员名单等有关内容已经核实,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
1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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