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在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有效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也是公司落实长期发展战略的破局之年,公司业务发展上实现多元
突破现已经初具赛道多元化、客户多样化的服务能力。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深化组织变革,严控品质标准,传统优势业务与多元化业务布局取得全面突破。
公司2025年度主要业务、产品、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严格审核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的信息披露均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公司董事积极参加有关培训,
提高履职能力主动关注公司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风险管理、财务状况和
重大事项等,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表决及信息披露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严格认真行使股东会授予的权力,全面贯彻执行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选聘审计机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
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和核查,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工作汇报,参与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2、薪酬与考核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各项议案进行审议,日常检查薪酬方案是否符合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是否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监督和核查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
3、提名委员会
1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发挥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审查第二届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委员会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相关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召开2次专门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审议公司股权激励等相关议案。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据实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和核查,就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与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听取了会计师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汇报。
(五)董事履职及绩效评价情况
1、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董事或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董事、高管绩效评价及薪酬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公司薪酬体系及绩效考
12核体系确定。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具体岗位领取相应报酬;公司
每月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六)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公司保证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治理、经营状况,认真对待投资者意见反馈,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现行有效的法人治理体系符合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及战略发展,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结构,健全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工作重点
13展望未来,公司的远景目标是成为在全球卓越的医疗科技 CDMO 服务商。
业务发展方面,公司将夯实基石业务,进一步实现多样化能力与多元化赛道的突破;全球布局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国际化扩张,逐步构建覆盖中国、东南亚、美洲和欧洲等区域的全球产业布局;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将持续完善全球领先医疗科技服务商的支撑体系,在品质管理、人才发展、研发能力、供应链等方面持续加强,并充分利用数字化与智能化的革新技术,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公司具体发展规划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特此报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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