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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66证券简称:一博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

融科技大厦 11F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昌茂先生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及符合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召开情况、审议表决

情况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99名,代表股份

144155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8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9名,代表股份70107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名,代表股份74048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3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91名,代表股份

10292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9877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414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做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44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11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811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89%;反对11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43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805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24%;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44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11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811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889%;反对11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关联自然人薪酬的议案》

4.0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汤昌茂先生薪酬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4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8%;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7150%;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0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郑宇峰先生薪酬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4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8%;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7150%;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0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朱兴建先生薪酬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4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8%;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7150%;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0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宋建彪先生薪酬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64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8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620%;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0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43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79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756%;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4.06审议《关于职工董事张玉英女士薪酬的议案》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30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1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66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97%;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6%;弃权1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07审议通过《关于关联自然人黄英姿女士薪酬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883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9%;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弃权1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6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0177%;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92%;弃权1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3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4124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31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61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796%;反对31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6.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3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1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6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3357%;反对15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3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1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6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3357%;反对15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31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1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63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3125%;反对15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04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614%;反对11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5%;弃权15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48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3.6614%;反对11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5%;弃权15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2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险峰律师、廖金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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