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7证券简称:瑞迈特公告编号:2026-048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
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庄志先生、陈蓓女士、周明钊先生、崔文立先生、TAN CHING(谈庆)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高成伟先生
独立董事:沈佳云先生、王广志先生、王立华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1作指引》”)及《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长情况
庄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沈佳云先生(主任委员)、崔文立先生、王广志先生
提名委员会:王广志先生(主任委员)、王立华先生、庄志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立华先生(主任委员)、沈佳云先生、崔文立先生
战略委员会:庄志先生(主任委员)、高成伟先生、崔文立先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庄志先生
副总经理:高成伟先生、周明钊先生、杜祎程先生、暴楠先生
董事会秘书:杜祎程先生
财务总监:暴楠先生
2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杜祎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财务总监:暴楠先生
暴楠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暴楠先生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刘士岩女士
刘士岩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事务代表刘士岩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刘士岩女士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内审负责人聘任情况
内审负责人:郑芳女士
郑芳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3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芳女士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63355096
传真:010-63355096
电子邮箱:ir@bmc-medical.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17层10号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库逸轩先生、厉洋先生、孙培睿届满离任,高级管理人
员陈蓓女士、许坚先生、郑芳女士届满离任,其中陈蓓女士、许坚先生、郑芳女士仍在公司继续任职。
以上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仍将按规定遵守有效期内的相关任职承诺。以上人员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各位在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其他说明
庄志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有助提升经营决策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稳定贯彻。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确保了上述独立性原则的有效落实,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5附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庄志,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生物医学
工程博士,2001年创办公司,历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庄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4312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52%;庄志先生系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通过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公司95820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482%。庄志先生与许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庄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高成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
精密机械仪器专业硕士,历任 GE Hangwei Medical System、AeRa Corporation Inc、中国远大集团、艾默生电气(深圳)有限公司等企业,2013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高成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东台润文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51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4%。除此以外,高成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63、陈蓓,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生物
医学工程及仪器专业学士,2003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蓓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4399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330%;通过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8460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2%。除此以外,陈蓓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4、周明钊,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机
械工程系硕士学位,曾任职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明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68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23%。除此以外,周明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5、崔文立,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长江商学院首期 EMBA,曾任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财务经理、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麦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麦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深圳市麦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7截至本公告日,崔文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为崔文立与金星投资有限公司(何进春100%持股),崔文立与何进春为夫妻关系,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崔文立,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98360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8328%。
除此以外,崔文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6、TAN CHING(谈庆),男,1964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芝加哥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通用电气 GE医疗集团(美国)、任博思咨询、通用电气GE医疗集团(中国)、尚高资本(Siguler Guff &Co. LLC)等企业,2012年 11月至今,任上海甲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TAN CHING(谈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TAN CHING(谈庆)先生系能金有限公司(Power MED Limited)的实际控制人,能金有限公司(Power MED Limited)持有公司 60668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25%。
除此以外,TAN CHING(谈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7、沈佳云,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工
8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质控负责人。
202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沈佳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8、王广志,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生
物医学工程博士学位,曾任清华大学讲师、副教授;2003年至2026年,任清华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授。202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广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9、王立华,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
学硕士学位,曾任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证监会第七届及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第
七届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共天元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1998年至今,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4年9月至今,任西城律协名誉会长;2011年8月至今,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9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庄志,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相关内容。
2、高成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相关内容。
3、周明钊,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相关内容。
4、杜祎程,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太原理工大学自
动化专业学士学位。曾于北京亿赞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知识产权部经理;201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知识产权部经理、知识产权&法务部总监;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杜祎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0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5%。除此以外,杜祎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5、暴楠,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罗森伯格亚太电子有限公
10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2023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暴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刘士岩,女,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历任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负责人兼证券事务代表、汇中仪表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2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刘士岩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郑芳,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长春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北京超思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2026年6月至今,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郑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3%;通过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20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5%。除此以外,郑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11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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