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7证券简称:瑞迈特公告编号:2026-045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庄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1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60032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2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468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5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3564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6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8720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8720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98%。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庄志先生、陈蓓女士、周明钊先生、崔
文立先生、TAN CHING(谈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1《选举庄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庄志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99196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庄志先生获得选举票数860755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庄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蓓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陈蓓女士获得选举票数5991976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陈蓓女士获得选举票数860765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陈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周明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周明钊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991786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周明钊先生获得选举票数860575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周明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3董事。
1.04《选举崔文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崔文立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99178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崔文立先生获得选举票数860575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8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崔文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 TAN CHING(谈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TAN CHING(谈庆)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991786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TAN CHING(谈庆)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860575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TAN CHING(谈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沈佳云先生、王广志先生、王立华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选举沈佳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沈佳云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992076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沈佳云先生获得选举票数860865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172%。
4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沈佳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广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王广志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99206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王广志先生获得选举票数860855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1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王广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立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王立华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992067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王立华先生获得选举票数86085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1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王立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周双月律师和赵丽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5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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