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8证券简称:丰立智能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8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高洋路9号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友利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58876820股,占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2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8033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2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4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98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055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4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1%。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91%;反对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7%;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91%;
反对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7%;弃权
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6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2%;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2%;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38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287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61%;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61%;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6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81%;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81%;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0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16%;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6%;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16%;
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6%;弃权
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89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3%;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3%;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76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3%;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3%;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7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7《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4%;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6%;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4%;
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6%;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81%;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81%;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0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4%;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6%;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7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4%;
反对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6%;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7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0《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21%;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21%;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81%;反对
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81%;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0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40%;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2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40%;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2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40%;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243%。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6%;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6%;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3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1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反对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6%;反对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6%;弃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40%;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40%;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2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6%;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6%;
反对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7%;弃权
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3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12.0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12.0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1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12.0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2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4%;反对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12.0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12.09《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12.10《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44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12.1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声、张鸣
(三)结论意见:丰立智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