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成立,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截至2024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41名、注册会计师235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名。
2023年度实现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18.40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家数 707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华仪电气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已完结(天健会有限公司(以下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计师事务所需在简称“华仪电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
5%的范围内与气”)、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投资者2024年3月6日华仪电气承担连
东海证券股份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带责任,天健会有限公司、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计师事务所已按
天健会计师事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期履行判决)务所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
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
纪律处分13人次,共涉及67人,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
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审计重点关注领域、重要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总结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项目成员执业经历及质量、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注领域、重
要审计程序、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总结等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