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陈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始终秉持忠实、勤勉、审慎、独立的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陈鑫,女,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4年10月至2007年10月,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任博士后研
究人员、副研究员。2007年9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任民商法室主任。2017年9月至今,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任法学院教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任北京首钢朗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独立客观的原则,未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应出席会议10次,均亲自出席,其中现场参会1次,通讯方式参会9次,不存在缺席或委
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6次,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5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并在会议过程中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切实履行与股东的沟通职责。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本着勤勉尽责、诚信务实的态度,会前主动了解并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全面掌握决策所需信息;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独立、客观的支持。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参加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2025年度薪酬方案,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履职期间,公司亦积极配合提供相关决策所需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具体事项开展审
计、咨询及核查工作;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勤勉履行相关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审计工作安排、重点事项及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调查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并通
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及媒体网络报道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经营运行动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切实保证了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深入了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股东会,就会议审议议案及中小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参会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沟通及与管理层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内部动态信息,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强对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及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开展工作;在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认真筹备会议资料、及时发送会议通知,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日常工作中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均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回复,不存在隐瞒信息、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为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与全面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利用自身的经验和专长,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程序规范,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披露报告期内财务信息与重大事项,充分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规定。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限内积极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事前审慎审查,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证照、执业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材料,认为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认真审议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与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薪酬方案契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重大事项,为公司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始终坚持公正客观立场,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经营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运营和发展提供更多合理有效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独立董事:陈鑫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