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科
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
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国科恒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53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12.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4320.91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7月 6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322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5日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单位:万元截至2025年10承诺投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月31日已使用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1-1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广东国3010.453010.451234.29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国科恒2937.452937.45569.52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15622.6015622.608663.62
3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40000.0040000.00
合计61570.5061570.5050467.43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10253000001112793募集资金专户1466.06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110060777013005220588募集资金专户871.69
兴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321060100100335445募集资金专户8.21
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10253000001122916募集资金专户5.52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110060777013006527150募集资金专户0.48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333776435619募集资金专户0.08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110060777013005863638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北京银行阜裕支行20000024371300120182624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合计--2352.03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6.62万元及手续费支出0.22万元。
2、截至2025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52.0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为11627.03万元,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余额差异原因系尚未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275.00万元所致。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前)整后)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2025年12月2027年12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及行业发
展趋势所确定的。该项目在前期已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变化、行业整体发展节奏调整,以及近年来人工智能(AI)技术快速迭代对相关系统架构和功能需求带来的影响,公司为更审慎地评估并适配新技术趋势,适当放缓了项目整体建设进度。为确保项目质量、控制实施风险,并与公司当前经营需要相匹配,经综合考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项目内容的前提下,决定对该项目的建设期进行适当延长。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重大不利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正常,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源配备有序落实。本次延期主要系公司基于技术环境变化及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所作的主动性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计划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并综合考虑当前技术环境与市场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12月调整至2027年12月;后续公司将根据优化后的实施进度,科学制定分期投资计划,合理规划各阶段资金配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项目建设节奏相匹配,稳步推进项目整体建设。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确保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在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市场环境与技术趋势变化,并结合项目实际进展与公司发展战略,动态优化实施路径与资源配置;公司将严格执行分期投资计划,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投入与设备采购、系统开发、测试上线等关键建设节点精准匹配,同时设立专项管理小组,建立定期复盘与风险预警机制,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保障募集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项目最终达成预期目标。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建设周期做
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该事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科恒泰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涛李宛真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