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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70证券简称:国科恒泰公告编号:2026-013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国科恒泰(北京)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0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53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12.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4320.91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06077701300522058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长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025300000111279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20000024371300120182624)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1060100100335445)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322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84320.91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50814.46

其中:期初项目累计投入金额48334.33

报告期内项目投入金额2480.13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475.00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1777.84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9275.00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0.23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26.9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005.2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余额11280.29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9275.0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余额差异原因系尚未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275.00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11月27日、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2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长安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

单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2023年6月,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国科瑞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

行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国科恒兴(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科恒兴(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

安支行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国科

瑞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科恒翔(天津)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月,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重庆国科瑞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科”)、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恒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与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3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账户。2025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兴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321060100100335445募集资金专户8.21

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10253000001112793募集资金专户1239.44

华夏银行北京长安支行10253000001122916募集资金专户16.93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110060777013005220588募集资金专户736.80支行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110060777013006527150募集资金专户3.84支行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333776435619募集资金专户0.08部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110060777013005971700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支行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110060777013005863638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支行北京银行阜裕支行20000024371300120182624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合计2005.29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6.92万元及手续费支出

0.23万元。

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8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7月1日将上述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275.00万元,其中包含超募资金2275.00万元。

5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8月,公司已使用15.43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为“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广东国科)”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因节余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6.3.7之规定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中由天津恒翔实施的部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实施部分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777.84万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320.91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2750.41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82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82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6通过了此议案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82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275.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已使用2047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1280.2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2005.2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927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7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亦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

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附件: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8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4320.9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305.13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289.46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是否已调整后投资项目可行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末投资项目达到预本报告期改变项总额本报告期是否达到性是否发和超募资金投承诺投资累计投入进度定可使用状实现的效

目(含部投入金额预计效益生重大变

向总额金额(2)(3)=(2)/(态日期益

分改变)(1)化

1)

承诺投资项目

第三方医疗器

2024年9月

械物流建设项否3010.453010.4587.561234.2941.00%232.41否否

23日目(广东国科)

第三方医疗器

2025年12月

械物流建设项否2937.452937.45587.58701.1623.87%不适用不适用否

16日目(天津恒翔)信息化系统升2027年12月否15622.6015622.601805.008879.0156.83%不适用不适用否级建设项目31日

补充流动资金否40000.0040000.004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61570.5061570.502480.1350814.46--232.41--

9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小计超募资金投向暂未确定投向

否2275.412275.4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否20475.0020475.006825.0020475.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动资金超募资金投向

22750.4122750.416825.0020475.00-----

小计

合计84320.9184320.919305.1371289.46--232.41--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内整体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放缓。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长:

1、“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5月延长

至2025年12月,此事项已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

2、“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中由天津恒翔实施的部分于2025年12月完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间未满一年,尚无法比较是否已达到预计效益。3、

“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中由广东国科实施的部分,由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

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内整体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实现的效益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10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三、6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3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4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5之说明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报告三、7之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三、8之说明

注:1.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数据均不含发行费用;

注:3.“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仅统计情况表中募集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超募使用金额,“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资金1.78万元和“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节余资金1776.06万元,合计1777.8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统计在内;

注:4.报告期内“第三方医疗器械物流建设项目(广东国科)”的投入系项目结项后项目尾款的支付。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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