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24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科净源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国敏联系电话:010-85127540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增英联系电话:010-85127540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质押
的方式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在实施前未履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
股东大会等相关审批决策程序,未及时进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行信息披露。
截至2024年3月末,上述违规对外担保已全部解除,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上述事
项进行补充审议,相关决议文件已对外披露。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是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无,已事前审阅会议文件项目工作内容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无,已事前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无,已事前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是送
1、定期现场检查
督导小组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6日期间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28.44万元,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08.31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保荐机构对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事项进行了关注,了解业绩变化原因,并持续关注后续业绩变化情况。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
款余额较高,为70620.25万元。保荐机构对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事项进行了关注,并敦促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关注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坏账的情形。
(3)对外担保,具体内容请参阅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一、2、(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部分的内容。
(4)2024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对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葛敬、李3
崇新、赵雷、张宁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92号),主要系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用银行定期存单为第三
方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相关担保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但对信用减值损失的更正有误;*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存在部分项目收入确认采用时点法或时段法适用不当、收入确认依据不充
分的情形;*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
50%,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保荐
机构已敦促公司提高财务核算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5)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项目工作内容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3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立案事项,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专项现场检查
督导小组在得知科净源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未履行必要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后,及时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并出具专项现场检查报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解除银行定期存单质押,补充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保荐机构敦促公司后续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是
1、对外担保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请参阅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一、/5、/(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部分的内容;
2、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波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91亿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亿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35亿元,较上年大幅度下降。关注公司经
营业绩的波动情况。
1、对外担保事项
(1)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已全部解除;
(2)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召开董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上述对外担保
进行补充审议,相关决议文件已对外披露;
(3)公司在发现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后第一项目工作内容时间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核查小组,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责令相关人员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要求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
(4)公司已对中层以上人员就对外担保、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重点培训,并统一进行考试,要求参与培训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法规,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5)公司对内部控制整改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全面整改。
2、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波动
敦促公司加强市场开拓以及营销部门的管理,努力提升收入、利润水平;同时引进高素质人才增强营销团队能力;降本增效,开源节流,加强费用管控;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5月14日
1、关于内幕交易管理规则体系的培训;
(3)培训的主要内容2、关于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及使用培训;
3、关于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管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民生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公
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司存在的上述问题采取了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提供对
以下措施:
外担保的情形,公司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1、对外担保事项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1)核查公司对外担保和时对外披露;解除的情况并获取相关资
1.信息披露
2、信息披露不合规料;
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较上(2)敦促公司董事会、监
年同期下降50%以上,公司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对外担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保事项进行补充审议;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要求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由(3)敦促公司就对外担
于公司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保、资金使用等方面对公准则理解不到位,导致公司司相关人员进行重点培
2023年度存在部分项目收训,要求参与培训人员认
入确认采用时点法或时段法真学习和掌握相关法规,适用不当、收入确认依据不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充分和定期报告会计差错更正有误。行;
3、公司于2025年4月3日(4)敦促公司对内部控制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整改方案进行充分讨论,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全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3面整改;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
2、信息披露不合规法违规,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敦促公司提高财务核算水案调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见或决定。3、立案调查事项敦促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
门的立案调查,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立案事项,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请参阅本持续督导跟踪报
实施前未履行公司董事会、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告“二、/1、信息披露”部
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相关审分的内容;
批决策程序。公司自查发现上述情况后进行了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
公司已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请参阅本持续督导跟踪报
实施前未履行公司董事会、
3.“三会”运作告“二、/1、信息披露”部
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相关审分的内容;
批决策程序。公司自查发现上述情况后进行了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提供对
外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事请参阅本持续督导跟踪报
7.对外担保项在实施前未履行公司董事告“二、/1、信息披露”部
会、股东大会等相关审批决分的内容;
策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无不适用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不适用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无不适用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是不适用
2.股份减持承诺是不适用
3.股份回购承诺是不适用
4.分红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是不适用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6.稳定股价承诺是不适用
7.其他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不适用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4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国敏崔增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