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科净源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国敏联系电话:010-85127758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增英联系电话:010-8512775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谢国敏、王鑫、闫佳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6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对三会文件及相关文件进行查阅、复制;
(3)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4)观察公司独立运转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注1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内部审计制度、报告、会议等资料进行审阅、复制;
(2)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3)对公司销售、采购等业务流程运行情况进行检查。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信息披露有关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2)对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3)查看并了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相关的审议程序;
(4)查看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
交易事项、交易金额、决策程序、表决资料等;
(2)查看关联交易合同,核查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相关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
(3)获取并查看公司征信报告、借款及担保合同,核查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受限情况;
(4)核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与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注2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资料;
(2)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明细账等资料;
(3)现场查看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较大的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4)抽取大额募集资金支出对应的记账凭证、合同、发票及回单等资料;
(5)查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对应的理财产品介绍、收付记录资料。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定期报告;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动情况相关信息;
(3)向企业了解业绩变动的原因。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根据公司及公司股东相关承诺,查阅相关文件和公告;
(2)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对公司相关公告、文件等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3)抽取公司2024年度大额资金往来的记账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28.44万元,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3108.31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经营业绩下滑的原因,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提升收入、利润水平。
(2)2024年末及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较高,分别为45777.75万元
和48380.71万元。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应收账款净额较高的风险,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关注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坏账的情形。
(3)注1&注2: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提供对外
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在实施前未履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相关审批决策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截至2024年3月末,上述违规对外担保已全部解除,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审议,相关决议文件已对外披露。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对上述对外担保的整改,2024年度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得到有效执行,对外担保审议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2024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葛敬、李崇新、赵雷、张宁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92号),主要系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净源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用银行定期存单为第三方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相关担保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但对信用减值损失的更正有误;*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存在部分项目收入确认采用时点法或时段法适用不当、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形;*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50%,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5)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3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立案事项,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国敏崔增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