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2证券简称:科净源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敬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6人,代表股份35847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28014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5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0人,代表股份
7832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2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0人,代表股份3614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338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代表共计29人,代表股份3276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7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43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10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9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02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02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96%。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葛敬(持股16448597股)、张茹敏(持股4657388股)、葛琳曦(持股5470000股)、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56452股)、李崇新(持股800000)、赵雷(持股300000)已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267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7%;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10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96%。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葛敬(持股16448597股)、张茹敏(持股4657388股)、葛琳曦(持股5470000股)已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34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02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96%。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43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10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96%。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43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10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96%。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43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10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韩旭坤、鲍嘉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