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6-93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玮科技”)于 2026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公司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59.88 元/股调整为 59.6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6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 年 7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将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
名及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 年 7 月 28 日,公司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59.88 元/股调整为 59.68 元/股,并同意以 2026 年 9 月 23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2.67 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4720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694418.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 =59.88-0.20=59.68 元/股。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凌玮科技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