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3证券简称:凌玮科技公告编号:2025-96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
11月24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
颖妮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结合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最新规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1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监事刘婉莹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邹建雄先生所
担任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
登记及调整监事、监事会等相关工商变更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对
2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4(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十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十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十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5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二十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舆情管理制度》。
议案(二)至(二十五)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部分治理制度。
(二十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胡颖妮(主任委员)、刘杰、成群善
提名委员会:李红喜(主任委员)、成群善、刘杰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要求;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十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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