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3证券简称:凌玮科技公告编号:2026-73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8月18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颖妮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1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
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承诺,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8472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2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
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取消增设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将住所由“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1-702”变更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鸿创三街1号”。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监管要求,拟对原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取消原增设经营场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西环路1900号一街2号202。
同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
记及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等相关工商变更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取消增设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3(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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