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3证券简称:凌玮科技公告编号:2026-13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15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102.57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1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3.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147576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94030758.27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82072684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计划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序号项目名称金额金额
1年新增2万吨超细二氧化硅气
年产2万吨8916.008916.00凝胶系列产品项目超细二氧化
1年产2万吨超细二氧化硅系列
硅气凝胶系25338.0024312.41产品项目列产品项目
小计34254.0033228.41
2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892.1514892.15
合计49146.1548120.56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48120.56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475.76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9403.08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072.68万元,超额募集资金33952.12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4月9日,公司已累计使用3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余额为5102.57万元。
三、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102.57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5.03%,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专
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2023年1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
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通过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102.57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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