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方拥军)
本人作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罗山县人。1993年7月至今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河南财经学院)任教。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管理学(财务管理)博士学位。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20年7月至今,任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职期
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5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2025年度内,公司共召开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成员,主要审议了公司董高薪酬情况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授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的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和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等事项。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的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担保、套期保值及委托理财额度预计、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
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频、深入的沟通,切实履行监督与核查职责。
在年报审计工作方面,本人全程跟踪审计进展。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整体审计计划;在年审期间,通过线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与会计师就初审意见及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沟通。
本人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业务实际,重点对海外存货真实性与跌价准备计提、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了深度核查。
同时,本人严格审查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以确保公司最终披露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准确、完整。在每次定期报告审阅的正式会议召开前,本人均坚持与管理层
2和审计师进行充分的预沟通,提前研判审计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事项,有效提升
了审计委员会的决策质量。
在内部审计监督方面,本人密切关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成效和质量,审阅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5年,本人重点跟进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委托理财等专项内审项目,了解了公司内审工作在过去一年内的亮点和不足,并在会上向公司内审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体系。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履职需求,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
(大)会、专门委员会、财务情况沟通以及餐叙在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办公,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三会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治理情况等,此外,本人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相关报道,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15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持续沟通,并重点关注并询问了公司在海外市场地缘政治影响下的经营和供应链稳定的情况。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
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担保均发生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均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四)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募集资金相关资料,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违规情形。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经认真核查,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六)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主动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持续加强对最新监管政策的学习,以诚信、勤勉、尽责的
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与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意见,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建设性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方拥军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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