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致欧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东东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嘉伟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是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会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将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保荐意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开展定期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开展定期培训工作。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条/《创业板股票 不适用上市规则》第 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4.6.8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 不适用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不适用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
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适用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不适用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 是 不适用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的承诺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 是 不适用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 是 不适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5.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招股说 是 不适用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6.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
是 不适用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8.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的承诺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经保荐人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致欧科技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2026年 4月 3日,因原保荐代
表人谭旭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夏朋志接替谭旭担任公司
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
1 关职责.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2026年 6月 22日,因原保荐代
表人夏朋志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李嘉伟接替夏朋志担任
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不适用改情况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章盖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肖东东 李嘉伟
保荐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