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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4-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76证券简称:致欧科技公告编号:2025-031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40人(调整后)2、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8.8475万股(调整后),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213%

3、归属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

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授予价格:12.13元/股

1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占公告日总序号姓名职务票数量(万性股票总量股本的比例

股)的比例

1刘明亮董事2.000.4981%0.0050%李昆鸿(中国台

2副总经理35.008.7173%0.0872%

湾)

3陈兴副总经理35.008.7173%0.0872%

4边江华副总经理35.008.7173%0.0872%

副总经理、

5秦永吉3.000.7472%0.0075%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6刘书洲4.000.9963%0.0100%

财务总监

MILLER HELEN 核心技术及

77.001.7435%0.0174%

TANG(美国) 业务人员

小计121.0030.1370%0.3014%

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40人)229.0057.0361%0.5704%

首次授予合计(47人)350.0087.1731%0.8717%

预留部分51.5012.8269%0.1283%

合计401.50100.0000%1.000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

2(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

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

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35%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35%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3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3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5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50%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定比2023年)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25%20%

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56.25%44.00%

第三个归属期2026年95.31%72.8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An≤A<Am X=A/Am

4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后授出,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定比2023年)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56.25%44.00%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95.31%72.8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各考核年度营业

An≤A<Am X=A/Am收入增长率(A)A<An X=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中具体约定的内容实施。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5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

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100%70%50%0%

(N)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通过公司 OA 系统向全体员工公示

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部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6、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报告。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2024年9月末总股本401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2024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3日。

鉴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63元/股调整为

11.53元/股。

7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847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35%。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满足归属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足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8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满足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前均满足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上的任职期限。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业绩考核目标

(2025)审字第对应考核

归属安排营业收入增长率(定比2023年)年度 70036210_R01 号),公司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4年营业收入为

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25%20%

8123835098.24元,较

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56.25%44.00%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第三个归属期2026年95.31%72.80%

33.74%,高于目标值25%,

业绩完成

考核指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度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A≥Am X=100%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各考核年度营

An≤A<

业收入增长率 X=A/Am

Am 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A)A<An X=0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的激励对象共计47人,激

9级,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励对象2024年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如下:

个人层面归(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属比例100%70%50%0%

(N) 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归属,由公司作废。

股票数量。(2)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果为“良好”,满足70%归属比例条件。

(3)38名激励对象考核

结果为“优秀”,满足100%归属比例条件。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4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8475万股。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数量:88.8475万股(调整后)

2、归属人数:40人(调整后)

3、授予价格:11.53元/股(调整后)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本次可归属的首次授予数量占已获获授限制性股票序号姓名职务限制性股票授限制性股数量(万股)

数量(万票总量的比股)例

1刘明亮董事2.000.70000.0017%

102陈兴副总经理35.0012.25000.0305%

副总经理、

3秦永吉3.001.05000.0026%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4刘书洲4.001.40000.0035%

财务总监

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36人)213.0073.44750.1829%

首次授予合计(40人)257.0088.84750.2213%

注:上表不含7名已离职人员。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

格的4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8.8475万股。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归属条件成就、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及本次作废事项均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已成就,归属安排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88.8475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至多增加88.8475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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