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7证券简称:鼎泰高科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竹园路39号1号楼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馨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5人,代表股份370644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0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47638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8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3人,代表股份23005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2人,代表股份31668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8662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3人,代表股份23005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12%。
3、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643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6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643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6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642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66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60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
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60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东太鼎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太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睿和电子产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609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
反对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33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2%;反对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7%;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637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
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61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9%;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635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反对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59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8%;反对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638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
反对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62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潇扬、李稚宁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