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7证券简称:鼎泰高科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竹园路39号1号楼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馨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350128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9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48327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5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1800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2人,代表股份11152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351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股份1800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2%。
3、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
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95%;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
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50%;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
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50%;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
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50%;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4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8%;
反对24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63%;反对24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2%;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5定价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7%;
反对24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27%;反对24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2%;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6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
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95%;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7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
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95%;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
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95%;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9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
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1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95%;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0%;
反对237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3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45%;反对237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6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9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5%;
反对23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97%;反对23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1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94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
反对232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66%;反对232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6%;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8%;
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77%;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5%;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股股票发行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8%;
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77%;反对2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5%;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90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1%;
反对236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81%;反对236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1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9.01审议通过《修订<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反对23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76%;反对23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2审议通过《修订<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9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
反对23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79%;反对23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1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03审议通过《修订<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反对23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76%;反对23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10.01审议通过《修订<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反对23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76%;反对23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10.02审议通过《修订<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反对23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76%;反对23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10.03审议通过《修订<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9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
反对23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79%;反对23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1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
反对23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76%;反对23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423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7%;
反对703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7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796%;反对703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96%;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82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
反对24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90%;反对24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0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428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1%;
反对698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236%;反对698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57%;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9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
反对23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79%;反对23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13%;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2、见证律师姓名:黄佳曼、陈启光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