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6-050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6年 9 月 7 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及公告栏张贴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 2026 年 9月 7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在公示期内,员工可通过书面或者通讯方式向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逐一核查了预留授予名单中全部激励对象的姓名、
身份证、与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
(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
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人员。
3.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