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通达海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62.31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98287.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3月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1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8147.17万元,具体如下:
1项目金额(万元)
一、募集资金净额98287.69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511.86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1034.65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1687.03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38147.17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38147.17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9647.17
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185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南京山西路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五台山支行等六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
2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开户主体开户行名称专户账号专户金额南京通达海科技
1南京银行南京城北支行0141290000002074174.67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通达海科技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栖霞
281105010126021933217729.42
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南京通达海科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764901880252590954200.48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通达海科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22001220002583086710.96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南京通达海科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54301011429100516947-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南京宁海路支行南京通达海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25902287510806831.64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五台山支行
合计19647.1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6203.24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441.75
3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26644.99万元,并于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保持合理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1850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金额起息到期预期年化收委托方受托人产品名称类型(万元)日期日期益率南京通达海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
南京银行南2024-2025-1.5%/2%/2.3
科技股份有2024年第43期收益型结7500.00
京城北支行10-231-24%限公司06号93天构性存款南京通达海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
南京银行南2024-2025-1.15%/1.92
科技股份有2024年第49期收益型结7500.00
京城北支行12-41-6%/2.22%限公司05号33天构性存款中国光大银2024年挂钩汇率南京通达海
行股份有限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2024-2025-1.3%/2.2%/2
科技股份有3500.00
公司南京分定制第十二期产收益12-133-13.3%限公司行营业部品219
(四)其他说明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4况。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结构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后至2025年9月
30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结构进行了调整,并增加全资子公司南京通达海
软件有限公司为共同实施主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不存在其他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通达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通达海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5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通达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6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287.6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129.04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687.03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比例是否承诺已变投资更项项目达到本年是否项目调整后投进度(%目募集资金承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预定可使度实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和超资总额(3)=
(含诺投资总额金额投入金额(2)用状态日现的预计大变化
募资(1)(2)/(1)部分期效益效益金投变向
更)承诺投资项目
71.智能
化司法办案平2025年9不适
否29840.1029749.935075.9814396.7248.39%-否台升月30日用级建设项目
2.智能
化司法服务平2025年9不适
否17120.2016574.743365.209137.3255.13%-否台升月30日用级建设项目
3.研发
中心2025年9不适
否25415.7924606.021901.6017225.7270.01%-否建设月30日用项目
4.营销
网络2026年3不适
否8377.448110.53786.261619.3019.97%-否建设月20日用项目
85.补充
不适不适
流动否19246.4719246.4719307.97100.32%不适用否用用资金承诺投资
-100000.0098287.6911129.0461687.03-----项目小计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100000.0098287.6911129.0461687.0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6203.24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441.75万元,合计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人
9民币26644.99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323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8147.17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19647.17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1850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均超过50%。
*考虑到项目建设进度受整体工程建设以及政府部门各项验收等情况影响,完工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9月30日。
*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行业信息化发展速度出现阶段性放缓,公司在各地的网点设置、营销策略、推广方式、售后服务等需要根据当地市场现状、发展趋势以及缓急程度适时调整,导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相对滞后。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超出投资总额投入的61.50万元为补流账户结息收入,公司将该笔银行结息作为补流资金的衍生收益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按照补流项目投入列示。
注2:本报告中涉及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10(以下无正文)11(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沈玉峰程万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