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8证券简称:通达海公告编号:2025-027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6 号联创大厦 B 座 20 楼 1 号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建国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6人,合
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869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0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790313股,-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1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人,
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856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1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弃权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856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1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弃权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85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5%;反对1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08%;弃权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54856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3%;反对11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弃权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647%;反对11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38%;弃权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85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5%;反对1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弃权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856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4%;反对1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弃权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8275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6%;反对1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4%;弃权1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关联股东郑建国、徐东惠、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本议案表决。
-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460%;反对1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649%;弃权1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9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75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1%;反对1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1%;弃权19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关联股东郑建国、徐东惠、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本议案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103%;反对1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04%;弃权19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2%。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856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3%;反对1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647%;反对1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04%;弃权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48%。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856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3%;反对1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弃权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647%;反对1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04%;弃权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谢文武律师、张若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