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天山电子: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1 00:00 查看全文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基本情况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电子”或“发行人”)于 2026年 3月 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26年 3月 10日被受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本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

本次变更前,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签字律师为周陈义、朱莹莹,现拟变更为周陈义、王裕棚。

二、变更事由

原签字律师朱莹莹因工作变动,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离职,不再负责本次发行工作。

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三、变更后签字律师基本情况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相关资格、从业情况等):

周陈义,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010393988,具有十五年以上境内外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经验,主要从事证券、基金等资本市场法律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改制、重组、境内发行上市、上市公司并购及再融资工作。

王裕棚,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410841357,主要从事证券、基金等资本市场法律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改制、重组、境内发行上市、上市公司并购及再融资工作。

周陈义律师、王裕棚律师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朱莹莹律师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周陈义律师、王裕棚律师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周陈义律师、王裕棚律师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朱莹莹律师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爱建证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之签章页)

董事长:

江 伟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