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天山电子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现出具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人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
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人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注册地址国际大厦20楼2004室法定代表人王明希
1保荐代表人孙永波、黄自军
联系电话0755-33015698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天山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其持续督导期由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山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职责。2026年2月27日,天山电子披露《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决定聘请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因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职责由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发行人名称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79
注册资本19824.394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灵北路东街335号办公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灵北路东街335号法定代表人王嗣纬
实际控制人王嗣纬、范筱芸、王嗣缜董事会秘书叶小翠
联系电话0755-27449672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2年10月17日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年11月1日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披露时间2026年4月24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天山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指定孙永波、黄自军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截至2025年12月
31日,保荐人对天山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
2经届满。上述期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
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定期向监管机构
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
海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天山电子
股份136.59万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天山电子股份总数的比例达到1.07%,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同时违反其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及上市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此次违规主要系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的相关人员对于法律法规中一致
行动人和权益变动相关条款理解不深刻,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对于本次违规行为,李小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对集中竞价超额减持的100440股,已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回购,回购期限为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5年2月
14日,回购数量为100500股;并承诺若回购均价低于超额减持股票均价则将价
差对应的金额上缴给公司。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2024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共计23笔,产品风险等级为PR1、PR2级,其底层资产主要为现金、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类资产以及国债、地
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风险较低,流动性好,属于稳健型理财品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对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性质理解存在偏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赎回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已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未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及桂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已分别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天山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为PR1、PR2级,适合稳健型投资者,其购买的上述产品均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均已按时兑付完毕,不存在本金受损的情形。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已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培训,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组织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并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除上述情形外,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
4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监管机构、深交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本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格式及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天山电子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保荐人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方面持续完善与改进,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除前文所提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之外,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保荐人提请上市公司继续完善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相关内部控制建设,加强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和勤勉尽责意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山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5保荐人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026年2月27日,天山电子披露《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决定聘请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因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职责由爱建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截至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出具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不存在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公司不存在其他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孙永波黄自军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王明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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