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1证券简称:赛维时代公告编号:2025-023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6栋11楼公司会议室。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文平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9730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08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9690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0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0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0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0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2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
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430%;
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30%;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4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2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
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430%;
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30%;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4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24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019%;
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30%;弃权
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715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2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
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279%;
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30%;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7891%。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24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
反对6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525%;
反对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735%;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4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3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
反对6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弃权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455%;
反对6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27%;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618%。
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雄安君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47912240股)、雄安君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0289920股)、福
建赛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3698640股)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900800股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23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4%;
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127%;
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87%;弃权
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686%。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04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9%;
反对26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884%;
反对2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23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9%;
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580%;
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30%;弃权
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01.选举陈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7094651股
10.02.选举陈文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7093652股
10.03.选举陈晓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7093642股
10.04.选举王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7093634股
10.05.选举张贞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709363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选举陈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1651股
10.02.选举陈文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652股
10.03.选举陈晓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642股
10.04.选举王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90634股
10.05.选举张贞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635股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1.01.选举江百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7093630股
11.02.选举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7093631股
11.03.选举吴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9709363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选举江百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630股
11.02.选举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631股
11.03.选举吴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630股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12.01.选举潘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97093723股
12.02.选举胡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9709372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选举潘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90723股
12.02.选举胡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90723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田维娜律师、骆霄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