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1证券简称:赛维时代公告编号:2026-053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37.8498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一)2025年9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17日,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了披露。
(三)2025年9月22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9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及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授予安排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5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二)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77 号),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 11816529344.62元,较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5%,低于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25%;公司2025年净利润315629573.75元(“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较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为42.35%,低于
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增长率7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故将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而不能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95名激
励对象获授的112.258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0.081万股对应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合计作废112.3398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137.849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勤勉尽职。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
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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