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蜂助手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国强联系电话:0755-83734358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姗姗联系电话:0755-82577427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按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是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是报送现场检查过程中关注到公司预付账
款余额较大,期间出现部分退回情况,保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荐人已经提醒公司需对预付账款及退回情况
情况进行专项梳理,进一步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公司也已经对预付账款及
1退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预付账款
跟踪和清理机制,采取了细化预付账款申请审批及退回审批环节控制、加强需求预测等措施对预付账款进行进一步管理。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不适用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9月25日
上市公司三会规范运作相关的制度、常
见瑕疵事项,并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督
(3)培训的主要内容促上市公司进一步增强三会规范运作及
内部控制意识,加深对相关规则制度的理解。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
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不适用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不适用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不适用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不适用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不适用
2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
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无不适用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不适用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无不适用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履行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洪鹏
及其一致行动人吴雪锋、陈虹
燕、赣州蜂助手资产管理合伙企是不适用业(有限合伙)、广州诺为特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等31名直接持股的股东承诺出具是不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3.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罗洪鹏、韦子军、丁惊雷及邱是不适用丽莹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
3意向的承诺函
4.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区锦棠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是不适用持意向的承诺函
5.间接持股的监事出具的关于股
是不适用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洪鹏及
其一致行动人吴雪锋、陈虹燕、赣州蜂助手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诺为特投资合伙企业是不适用(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减持意向的承诺
7.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不适用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8.公司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承
是不适用诺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
是不适用诈发行上市的承诺
10、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
是不适用的承诺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
是不适用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是不适用及承诺
13.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是不适用的承诺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利润分配计划
14.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
是不适用措施的承诺
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是不适用
约束措施的承诺
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是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1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
是不适用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4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
不适用更及其理由2.报告期内中国202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江苏证证监会和本所对监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平、王世伟采取出具警保荐人或者其保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63号);2024年5月14日,荐的公司采取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管措施的事项及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会〔2024〕146号);2024整改情况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1号)。保荐人就监管函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要求,强化持续督导的业务执行能力,完善投行三道防线内控体系建设。
3.其他需要报告
无的重大事项(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李国强年月日胡姗姗
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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