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蜂助手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国强联系电话:0755-83734358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姗姗联系电话:0755-82577427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0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是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按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5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是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不适用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不适用
1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6年5月7日
3上市公司合规管理与监管新规解()培训的主要内容
读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
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不适用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不适用
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不适用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不适用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不适用
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2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无不适用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不适用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无不适用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原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洪鹏及其一致
行动人吴雪锋、陈虹燕、赣州蜂助手资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诺为是不适用
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等31名
直接持股的股东承诺出具的关于股份锁是不适用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3.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罗洪
鹏、韦子军、丁惊雷及邱丽莹出具的关是不适用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4.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区锦棠
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是不适用函
5.间接持股的监事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
是不适用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洪鹏及其一
致行动人吴雪锋、陈虹燕、赣州蜂助手
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诺
为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是不适用
开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减持意向的承诺
7.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不适用稳定股价的承诺
8.公司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承诺是不适用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是不适用
3行上市的承诺
10.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
是不适用诺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
是不适用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
是不适用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3.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及公是不适用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利润分配计划
14.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不适用的承诺
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
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是不适用诺
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
是不适用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
是不适用竞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不适用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李国强年月日胡姗姗
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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