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慧德)
作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职。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审议事项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李慧德,男,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2002年7月至2005年5月,在威盛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集成电路数字设计工程师;2005年06月至2017年12月,在 ADI 中国北京设计中心担任资深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师、开发组组长、项目经理,具有丰富的集成电路设计和管理经验;2019年6月11日起至今担任南京基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开始加入基石酷联微电子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项目经理、运营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并于2020年3月至今担任董事;2025年1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任职期间,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出席股东会的情况应出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应出席实际出席席董席董事式出席董席董事事会次未亲自出席董股东会股东会次事会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事会会议次数数次数
10100否00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要求。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均对全部议案材料进行全面审阅;会议期间,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各项议案逐一认真审议,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发表反对或弃权意见。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未发生连续十二个月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足该期间会议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况。经审慎核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未参加任期内的会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参加了任期内的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
2025年12月2日《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
针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事项,本人进行了认真核查,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安排,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历背景、专业能力及合规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经审核,本人认为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履职能力与经验,能够有效维护公司、职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意该选举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没有行使过下列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开展
情况进行了关注与监督,推动内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启动前,本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专门沟通,就关键审计范围、工作计划等重点内容进行交流,及时掌握审计工作安排,督促审计工作独立、客观、有序进行,确保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在2025年度的履职过程中始终将投资者权益保护放在重要位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及时掌握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密切关注市场反馈。今后履职期间,本人将借助股东会等场合继续加强与中小股东的交流,认真听取相关意见与诉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与投资者沟通中的桥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2025年,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
31日),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天。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履职过程中,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与内部治理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多项公司
治理制度进行了审慎审议,并及时跟进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成效。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实地调研、知悉经营情况提供了充分保障,对本人在议案审议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均予认真研究并妥善推进。2025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筹备会议相关材料,并在会前及时、完整地提交至独立董事审阅;对于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公司也会主动进行传导与解读,明确合规运营要点,整体履职保障与合规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成效良好。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本人对职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履职能力进行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董事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董事的任职要求,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与履职经验,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意该职工董事选举事项。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在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与
行业薪酬水平,相关安排科学合理。经审慎核查,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现行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开展充分沟通,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营与健康发展。同时,本人依托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相关
监管要求,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及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断提升履职实效。
特此报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慧德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