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3证券简称:天键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2月9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数量:9.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6327.32万股的0.06%;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00元/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键股份”)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5年 12月 27日至 2026年 1月 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 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6年1月26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合计9.00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合计7人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8.0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
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第一类限制占授予权益占目前总股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总量的比例本的比例(万股)
梁婷董事、财务总监1.000.35%0.01%
张庆勋副总经理3.001.04%0.02%
关彬副总经理1.000.35%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001.38%0.02%(共4人)
合计(7人)9.003.12%0.0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首次拟授予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解除限售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
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14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40%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26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40%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38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20%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
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八)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6.80亿元;或2026年公司净利润不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112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4.84亿元;或2027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6800万元;
202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5.29亿元;或2028年公司净利润不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于25200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以公司各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以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总裁办等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S)分为四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标准系数,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100%80%60%0%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
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1月26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6年2月9日。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按照截至目前公司股本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265895056.75900009274895056.77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61425043.25-7061425043.23
三、总股本163273200100.0090000163363200100.00
注: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
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327.32万股增加
至16336.32万股。授予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5.22%变为45.20%。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月30日出具了《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01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6年1月2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经审验,截至2026年1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7名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162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9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530000.00元,均以货币出资。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此次激励计划筹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6336.32万股摊薄计算,2024年每股收益为1.30元。
特此公告。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