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炳松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和勤勉义务,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存在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情况;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等情形;
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存在妨碍本人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
未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及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根据自身履职需要进行现场办公累计达18天。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仔细阅读与会资料,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针
1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对会议审议议案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度应是否连续两次未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亲自参加
9900否
2、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年度应是否连续两次未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亲自参加
4400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亲自出席并主持召
开了2次会议,就公司事业部负责人的聘任及海外市场负责人的提名等审议事项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上述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会议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议案结果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审议
1 提名委员会 1、《关于聘任公司SMT事业部负责人的议案》
6月25日通过
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审议
2提名委员会1、《关于提名公司海外市场负责人的议案》
12月24日通过
第三次会议
2、审计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亲自参加了5次会议,就
公司定期报告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上述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会议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议案结果
2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4、《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
1审计委员会
4月16日第六次会议5、《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通过度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审议
2审计委员会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月24日通过
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审议
3审计委员会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月21日通过
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审议
4审计委员会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月22日通过
第九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审议
5审计委员会
12月24日
第十次会议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通过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经过半
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召集和主持了上述会议,审议了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具体如下:
会议会议序号会议届次会议议案时间结果
2025年第一次
2025年审议
1独立董事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12月24日通过
专门会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事项的关注情况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法定披露文件,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项报告的审议流程、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合规。
(二)审计机构续聘情况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并核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在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投了赞成票,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四)关联交易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五)对外担保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现场工作及保护投资者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信息及披露、内部控制管理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情况与公司高层及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建言献策,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
彭炳松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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