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6证券简称:未来电器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年度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吴开路8号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文艺女士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9702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0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5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202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202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202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8%。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提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00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1%;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5%。
2.00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1%;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5%。
3.00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4%;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
4.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59%;反对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5.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反对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31%;反对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3%;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6%。
6.00审议通过《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89%;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89%;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7%。
7.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59%;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4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唐银锋律师、吕万成律师见证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会议备查文件
1、《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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