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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87证券简称:光大同创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增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7人,占公司董事总人数(7人)的

100%。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

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总经理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

告客观总结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并提出了2025年度公司重点工作安排,是切实可靠且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权利,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董事会提出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49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59736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提高向银行贷款的效率,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预计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不超过47900.00万元的担保,以上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最低要求,故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唐都远、冯泽辉、曾晓亮的任职经历以及其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满足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曾晓亮、冯泽辉、唐都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利用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建设,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为了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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