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现将董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4年,面对外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
董事会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支持公司管理层聚焦主业务,贯彻落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如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32257.13万元,同比增长13.24%。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2266.53万元,同比增长21.47%。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46.03万元,同比减少82.16%。公司注重创新发展,持续加大技术研发,2024年研发投入7753.16万元,同比增长47.83%。
二、2024年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了讨论决策。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公司各董事均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2024年2第二届董事会法>的议案》月2日第二次会议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4年2第二届董事会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月22日第三次会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担保的议案》8.《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议案》9.《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及
2024年4第二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月19日第四次会议11.《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1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16.《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22.《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24.《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5.《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4年6第二届董事会
43.《关于调整部分担保额度的议案》
月27日第五次会议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5.《关于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6.《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8第二届董事会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5月23日第六次会议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年10第二届董事会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月23日第七次会议2.《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表决及信息披露均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严格认真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全面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4年第一
2024年2摘要的议案》
1次临时股东月22日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大会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52023年年度6.《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担保的议案》
2月16日股东大会7.《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2024年第二案》
2024年73次临时股东2.《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月16日大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调整部分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相关意见,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一方面,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及内控建设、薪酬激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三、公司治理提升和内控建设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此外,公司还修订完善了《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增强自身风险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对内部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在推进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的同时,完善公司内部流程规范,提升内控水平和决策效率。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秉承合规、专业、真诚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及平台方式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接受投资者调研、电子邮箱、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2024年,公司互动易平台回复率100%五、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董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公司充满挑战的发展阶段,在全球地缘政治冲突、贸易摩擦等不
确定因素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外部环境下,公司继续秉承持续创新和精准服务的使命,恪守专业、成长、协同、激情、诚信的价值观,立足自身、强化内功。2025年,本公司的董事会将持续坚守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忠诚地执行其职责。
持续遵循法律法规及各项相关规定,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责任,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突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角色,对重大事项进行科学、高效的决策,保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运行,全面维护投资者及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