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7证券简称:光大同创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或“公司”)于
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时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致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0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5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致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为确保相关《授信协议》的履行,公司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重庆致贯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最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是否担保被担保担保方持本次新增剩余可用近一期资产前担保余后担保余关联方方股比例担保金额担保额度负债率额额担保光大重庆致
51%68.62%10000.002000.0012000.000.00否
同创贯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10年1月13日
2、注册资本:3707.8652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苏孟波
4、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街道云汉大道105号13幢1-1、2-1、3-1、
4-1、5-1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李亚玲持
有其31.7433%的股权,苏孟波持有其17.2567%的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资产总额26432.6224009.57
负债总额19156.4016476.28
净资产7276.217533.30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1428.076029.44
利润总额-555.03260.97
净利润-472.10243.83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被担保人单体报表数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1828.83万元,为重庆致贯自身抵押借款涉及的金额。
8、经查询,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债务人: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
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
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29.31%;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40561.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24.82%。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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