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7证券简称:光大同创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大同创”)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安徽国控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国控壹号”)、安徽科转投担联动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科转投担”)、蚌埠市得时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得时”)、蚌埠市中城国合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蚌埠中城国合”)签署《安徽光速同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书》”),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安徽光速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共同孵化高速光模块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57%,安徽国控壹号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1%,安徽科转投担拟认缴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蚌埠得时拟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86%,蚌埠中城国合拟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8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进展情况
1(一)近日,公司与安徽国控壹号、安徽科转投担、蚌埠得时、蚌埠中城
国合已完成签署《股东协议书》,《股东协议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安徽光速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8000万元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26年4月13日
5、法定代表人:LIANG FU
6、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龙湖科创园24#厂房一、二两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集成电路设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股东名称(万元)(%)
2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00053.57安徽国控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23008.21合伙)
安徽科转投担联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7002.50(有限合伙)
蚌埠市得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17.86
蚌埠市中城国合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500017.86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28000100.00
三、风险提示
1、前期筹备风险
本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批复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宏观环境以及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加速演变,市场需求波动、国际竞争环境变化等宏观经济变量可能对合资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市场竞争加剧、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合资公司可能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若原材料价格、资金成本、经济形势、政策导向、技术革新等发生变化,市场减少光模块产品需求,可能导致合资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3、技术研发风险
随着光通信市场的快速发展,光通信器件产品的技术升级速度较快,如果合资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不能及时升级,或者研发方向出现误判,将导致研发产品无法市场化,相关产品将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4、经营管理风险
合资公司业务开展需要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的投入。本次投资涉及新业务领域,如果资源配置不当或资源调配不及时,可能影响业务的顺利开展。
5、新业务领域拓展风险
3本次投资布局新业务领域,合资公司系该市场新进入主体,合资公司尚处
于早期发展阶段,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合资公司可能面临业务开拓不及预期、技术成熟度不足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资公司业务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光速同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2、安徽光速同创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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