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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股份: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90证券简称:经纬股份公告编号:2026-013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20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0.00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10元/股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3月20日为授予日,以19.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0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13、授予价格:19.10元/股。

4、激励对象: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占授予限制性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姓名职务股票数量(万股票总数的比公告日股本总额的股)例比例

黄丹宇财务总监3.002.73%0.05%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107.0097.27%1.78%

(43人)

合计110.00100.00%1.8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

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

2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

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归属期及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40%

归属期票授予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30%

归属期票授予之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30%

归属期票授予之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3400万元。

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3800万元,或2026年、2027年两年净利润合

第二个归属期计不低于7200万元。

2028年净利润不低于4200万元,或2026年、2027年、2028年三

第三个归属期年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1400万元。

注1: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 两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等级 A(合格) B(不合格)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10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4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公示名单的异议。2026年2月24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3月2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4、2026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3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5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20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0.00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44人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10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占授予限制性占授予时总股本姓名职务股票数量(万股票总数的比的比例

股)例

黄丹宇财务总监3.002.73%0.05%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107.0097.27%1.78%

(43人)

合计110.00100.00%1.8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3月20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1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7.97元/股(授予日2026年3月20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4个月、26个月、38个月(授予之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7.2108%、33.5135%、29.9038%(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最近

614个月、26个月、38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激励计划就标的股票现金分红除息调整权益授予价格的,预期股息率为0)。

(二)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需摊销的总费用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数量(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10.002198.68973.53804.53336.3184.31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

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

7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3月20日,以19.1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九、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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