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0证券简称:经纬股份公告编号:2025-043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135833.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166.10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483.2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332C000196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于以下项目:
计划投资(万拟用募集资金投入序号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建设期元)(万元)综合能源服务能力
1经纬股份3年27613.0627613.06
提升建设项目
2经纬股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年13606.1113606.11
3经纬股份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
合计45219.1745219.17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2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3717.25万元。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2月7日调整为2025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及浙江鸿能电务有限
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未经审计):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拟募集资金累计尚未支付款项项目预计总投项目名称
号投入金额*投入金额**入*=*+*综合能源服
1务能力提升27613.0622939.065511.0728450.13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213606.1111958.701173.1713131.87
设项目
合计41219.1734897.766684.2441582.00
注1:以上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尚未支付款项”为预计金额,含部分项目尾款、质保金等款项,需根据项目工程的质量及验收情况确认,最终金额以项目竣工结算为准;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该部分款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待支付项目尾款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有部分项目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公司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