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结合2025年在任独立董事江乾坤先生、李祖毅先生、王俊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杨隽萍女士、王凤祥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江乾坤先生、李祖毅先生、王俊先生及2025年离
任独立董事杨隽萍女士、王凤祥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